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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人民医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9-07 32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6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人民医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范显洪就即将开展的巡察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邱根松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巫智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符丽莉、副科级巡察专员游宏伟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县人民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出席会议,近五年退休的党委原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范显洪指出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贯通各类监督的重要平台、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巡察组将突出“三个聚焦”开展监督。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有没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建设情况,结合实际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县委全力打好“双招双引”攻坚战、做大做强“生态工业、数字科创、新型城镇化”三大发展主平台,加快建设和美共富现代化遂昌家园等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监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等管理处置和工程项目廉洁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监督了解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情况。此外,巡察组还将围绕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督了解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整改不到位问题。

范显洪强调,巡察组将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16字方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集监督重点和被巡察党组织职能特点,明确监督路径,做到“四个紧盯”;灵活运用党的巡视工作条例赋予巡视巡察13种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把巡察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流程,共同推进巡察有序开展。

邱根松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重点在于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根本任务是督促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信任和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融入巡察全过程;强化力量保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配合巡察工作联络组;把握工作节奏,提高配合联络工作效率。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县委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对隐瞒不报、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指使有关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诬告、陷害他人,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巡察组要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巫智强在表态中说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部署。把这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接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巡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严守纪律和规矩,主动接受巡察组的巡察。二要坚持领导带头,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认真查找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要端正态度,支持巡察工作,客观真实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三要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巡察检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全面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推动医院医疗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

动员会后,县委第四巡察组听取了县人民医院党委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据悉,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县人民医院进驻巡察1个月左右时间。巡察期间(2022年9月6日—2022年10月10日),设专门受理电话:13857074437,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专门联系信箱收信地址:古院路1号两山转化发展大厦1337室,县委第四巡察组(邮编323300);专门电子邮箱:lsscxwxc04@163.com。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民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通讯员 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