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公示】遂昌县人民医院关于收取救护车转送病人相关服务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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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医院关于收取救护车转送
病人相关服务费公示
为方便本县人民转院就医及更好规范超出院前急救服务区域和服务范围的救护车转送病人相关服务收费问题。根据《丽水市发改委关于救护车转送病人相关服务收费的批复》(丽发改费管【2014】30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救护车转送病人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收费标准:
1、救护车费:5元/公里,按来回里程计取,过路过桥费按实际产生费用另收。
2、需要医护人员陪护的,加收随车人员陪护费:
单程公里数 <100公里,收300元/人/天;
单程公里数 ≥100公里<200公里,收400元/人/天;
单程公里数≥ 200公里<300公里,收500元/人/天;
单程公里数≥ 300公里,收600元/人/天。
二、公示时间:1月14日-1月23日
三、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 0578-8122085
遂昌县人民医院
2021-01-14